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璇 通讯员代雅君)看中的壁纸用于家庭装修时却不太满意,商家应该给消费者退订金吗?
近日,市民李女士先后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和本报热线反映,在高新区(新市区)阿勒泰路一家建材市场的一家装饰材料店挑选壁纸后,遇到商家不退订金的事儿。
消费者李女士:家里房子装修,想选一些壁纸,在这家装饰材料店挑选时,看中了一些款式,便交了400元订金。过了几天,在选货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问题,就不想要了,跟商家协商退回订金,但商家不同意。协商了几次,都没协商好。
根据12315投诉平台的处理原则,会根据消费者投诉的经营者所在区域,实现分流转办,可以更快地为消费者维护权益。李女士的这条投诉线索,分流到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局石油新村市场监管所。
记者联系李女士,看到了她手机里保存的商家开具的纸质版订金收据的照片,并与石油新村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取得了联系。
接到投诉内容后,石油新村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潘华与该所执法人员刁希辉立即与商家取得了联系,但电话沟通不太顺利。
随后,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记者跟随两位执法人员,一同前往位于阿勒泰路建材市场的这家装饰材料店,与店铺负责人沟通。两位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具体内容,给店铺负责人耐心讲解订金与定金的概念。
潘华介绍,订金和定金不是一个概念。定金是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则是现实中买卖合同中经常会使用的一个术语,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所以消费者可以要求退回订金。
最终,经过与店铺负责人协商,店铺负责人退回了李女士支付的400元订金,李女士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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