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爆裂、管道泄漏、管线被挖断,近年来,一些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地下管道、管网频频受伤,有人把它称为“城市之痛”。前天,温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温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这意味着市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今后将有规可依。
该办法由市规划局组织起草。该局交通市政规划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涵盖规划、施工、日常维养、信息档案等内容,未来会实现地下管线全覆盖、全过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施工、维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但建筑区划内配套管线工程的建设不在其内。 管线敷设要求“各归其位”
《暂行办法》中的城市地下管线,指的是建设于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燃油、热力、电力、通讯、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工业物料、公共视频监控等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这么多类的管线,在敷设时也有了“各归其位”的要求。如电力管(沟)、雨水管和污水管等,是沿城市道路东侧、南侧,从道路边线向内依次敷设;燃气管、供水管、综合通讯管(沟)、雨水管等,沿城市道路西侧、北侧,从道路边线向内依次敷设;在机动车道下可敷设雨水管、污水管和管线综合共同沟;在非机动车道下可敷设供水管、燃气管、电力排管、雨水管、污水管和综合通讯管(沟);在人行道下可敷设电力管(沟)、燃气管、综合通讯管(沟)和供水管;在绿化带下可敷设供水干管、污水干管、高压电缆以及热力、油料等特种管线。 原有地下管线1米内,禁用机械直接开挖
《暂行办法》要求,施工单位对原有地下管线埋设的位置不明时,应当挖样洞复测,在掌握地下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埋设深度后,才能施工。管线建设单位要对地下管线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实行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
另外,出于保护地下管线的考虑,《暂行办法》中还特别提到:在原有地下管线1米范围内,禁止用机械直接开挖。 市区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实行动态更新
市规划局交通市政规划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会建立一个地下管线的信息系统,将市区城市地下管线数据纳入系统,并实行动态更新,这样哪里有地下管线,有哪些地下管线,以后会一清二楚。 去年11月,马鞍池东路发生爆燃事故,暴露出地下管线存在的一些问题:地下管线底子不清、资料不全;一些工程开建前未主动去相关单位查阅管线布局;一些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也没有主动提交资料,等等。这一事件的发生,也催生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完工后,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持竣工测量成果,向市规划(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测绘成果备案和规划核实。这些资料最终会纳入到市区地下管线的信息系统。 市区最大规模地下管线普查已完成80%
温州市区最大规模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现在还在进行。这项工作于去年8月启动,至今已经完成约80%的工作量。市规划局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开发利用处副处长倪小岳介绍,普查的是市区284平方公里的范围,涉及鹿城、龙湾、瓯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整个普查区域分为四个标段,目前进展快的标段已经超过90%,慢的接近70%,预计这次普查下来,一共普查到的管线约8000公里。
上一次规划部门对地下管线的普查是在十年前,当时的普查成果由于更新不到位的问题,到现在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倪小岳表示,这次普查预计今年9月、10月完成,普查成果将纳入温州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线权属单位接入该系统,就可以直接查询现有管线情况。另外,这次普查没有纳入的丽岙、仙岩、灵昆岛等地,将视情况在今后适时予以全面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