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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无统一“三包”维权难操作

信息来源:rooaoo.com   时间: 2013-10-24  浏览次数:248

  随着家具更新速度的加快,我市家具销售进入相对快速发展的时期,各大家具卖场、各大家具品牌之间也展开了各种各样的促销大战。然而,目前家具行业还没有统一的“三包”规定,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案例时有发生,维权难度相当大。

  今年9月,消费者冯先生在我市某家具店购买了一套较为高档的沙发,花了12000多元,商家没有给冯先生开具发票。没想到,沙发买回家不到一周就出现明显裂缝,商家承诺赠送的物品,包括3张座垫和5个抱枕也一直没有送货。冯先生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但商家的态度强硬,退货要求遭到拒绝。据冯先生反映,商家表示,退货可以,但不能全额退款,必须支付他们2000元,用作接待冯先生的服务费和商品运输费等。商家还要求冯先生支付正在制作的座垫和抱枕的费用以及运费,否则不予退货。媒体介入后,商家态度略有缓和,并迅速将赠送物品送到冯先生家中,但冯先生要求的退货,一直遥遥无期。

  据了解,目前国内家具行业尚无具体的三包法规,即便是国家强制标准《消费使用说明(家具)》)里面也只是比较含糊地说“质量保证期限为两年,并实行包修、包换和包退”,并未对三包的具体期限、责任人、操作规定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出现家具消费纠纷时,消协主要依据《消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并参考《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及生产厂家、经销商的书面承诺进行调解。但是,各个家具企业承诺的内容各不相同,进行产品质量鉴定又往往存在成本费用高、双方意见不合等问题,消费纠纷解决起来障碍重重。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家具购买协议时,要认真阅读条款,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尽量用书面形式加以约定,注意核对家具的各项内容,如型号、款式、材质等。对商家的自订条款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要防止一些商家制定一些不利于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同时,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的发票、收据、保修卡及相关宣传资料,以便在家具出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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